政府為了鼓勵改善居住安全,在法律與行政命令中都為都更、危老案件開了「綠燈」。以下為您整理具體的影響評估與相關規定:
1. 法律保障:排除《銀行法》第 72-2 條限制
根據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第 10-1 條,危老重建案的融資可排除《銀行法》第 72-2 條的限制。
- 什麼是 72-2 條? 這是銀行的「不動產放貸天條」,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的總額,不得超過存款及金融債券總和的 30%。
- 排除的意義: 當一般房貸因接近 30% 水位而大排長龍(限貸令)時,危老案件不計入這 30% 的限額,因此銀行有額外的額度可以承作。
2. 央行信用管制:明文豁免
在中央銀行的「選擇性信用管制」規定中,針對購地貸款、餘屋貸款等成數限制,通常都會附帶排除條款:
- 土地融資(土融): 一般建案土融成數受限(如目前僅能貸 5 成且須留 1 成動工款),但危老重建案不受此限。
- 建築融資(建融): 危老案的營建融資成數通常較高(視銀行評估可達 7 成以上),且不受央行針對特定地區或特定用途的成數縮減影響。
3. 現實面的挑戰(雖然法規豁免)
雖然法規說「不限」,但在實務操作上,您仍可能感受到以下壓力:
- 資金成本上升: 雖然有額度,但隨著升息環境與市場資金緊縮,銀行的放款利率可能會調升。
- 審核趨嚴: 銀行雖然有額度給危老案,但因目前整體風險控管考量,會更嚴格審查興建計畫書、還款來源、營造廠的資信等。
- 自辦都更/危老的優勢: 央行在 2025 年後更傾向將「自辦式(住戶自主發起)」的重建案優先保護,以區隔建商開發的商業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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